端午节将至,为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,现就节日期间廉洁纪律提醒如下:
一、扛牢主体责任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
端午节是严格纠治“四风”的重要时间节点,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把纪律、规矩挺在前面,明确纪律红线,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、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“六项禁令”等党风廉政规定,节俭、文明、廉洁过节!
二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
1.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、高档酒水等节礼,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其他福利。
2.严禁接受、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,收送“天价烟”、“定制酒”等礼品、礼金或利用名贵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。
3.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,或向下属单位、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、转嫁相关费用,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。
4.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、电子礼券、电子红包等。
5.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与任何形式的赌博、封建迷信活动。
6.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。
7.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全体党员干部以刀刃向内、敢于斗争的精神和勇气,持续与“四风”问题作坚决斗争,严格要求自己,做到心中有党、心中有民、心中有责、心中有戒,过一个清正廉洁的节日。
举报邮箱:whsjtgsjjs@163.com
举报电话:5975989
联 系 人:邹 婵
【返回列表】 |
上一篇: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物资供应商遴选的报名公告 |
下一篇:市交投公司党支部组织开展党性教育活动 |